歡迎訪問哈爾濱市華利爾化工經銷有限公司官網!
液氨屬于化學用品,使用的頻率很高。很多企業(yè)對于液氨瓶并不是那么理解。接下來哈爾濱液氨公司給你們好好上上安全的一課:
在使用液氨瓶時應注意:
①液氨瓶的儲存溫度為5~35℃,不宜過高或過低。
②液氨瓶應儲于陰涼處,防止日光直射。儲存點附近應無明火
③液氨瓶應按要求定期檢驗。驗收時應注意品名及驗瓶日期。嚴禁使用沒有經過安全部門檢驗的氨瓶。
④搬運液氨瓶時要輕裝輕卸。應旋上安全帽,瓶身上須套上兩個橡膠圈,不可滾動,防止碰撞。
⑤經常檢査液氨嚴密情況,防止氨氣外泄。如有意外要及時查明原因,對癥處理。
⑥當液氨瓶殘余壓力為0.05MPa時,應停止使用,并防止沖稀水倒入氨瓶中, 以造成不必要的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