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日,撫州市民廖女士向本報反映,她家的新房因承包給熟人裝修所以未簽訂裝修合同,因此讓自己吃了不少啞巴虧。律師提醒業(yè)主,裝修房子一定要簽訂合同,以便日后出現(xiàn)問題時維權。
“上個月我兒子的同學介紹他堂弟給我家房子裝修?!绷闻空f,既然是熟人,她便爽快地答應了,并預付給對方2萬元工程款。“我想熟人裝修也就沒必要簽訂裝修合同,就只對裝修材料的要求、裝修質量、總預算等內容與對方做了個口頭交代?!?/P>
然而,房子在裝修過程中,廖女士就感覺不對勁。“廚房瓷磚我們要求買18元一塊的,但他們買的卻是26元一塊的?!弊钭屗[心的是,洗手間瓷磚和陽臺的瓷磚因為貼錯了都被卸下返工?!艾F(xiàn)在,工程才只做了一小半,2萬元預付款就全用完了?!庇捎跊]有合同,原來的裝修費用也成了一筆糊涂賬。
就此情況,江西民鑒律師事務所律師毛群凡表示,碰上這樣的情況的確“很為難”。所謂為難就是沒有簽訂合同,法律要看實實在在的證據,而不是看雙方的說法。消費者要想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,事先應該要求與對方簽訂詳細的裝修合同,確保合同條款“可操作,并能管住雙方”。